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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时制度怎么安排
释义
    工时制度
    1、各地要加强实施新工时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都能正确认识到施行新工时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自觉地贯彻执行新工时制度。
    2、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对受外部环境制约、生产任务无法均衡安排,或受生产特点决定,某段时间需要长时间工作的企业和职工,各地劳动部门要加紧对其进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对极个别确有困难,仍不能实施新工时制的企业,应按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及加班加点报酬,同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新工时制度。
    3、为准确掌握新工时制度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律的修改工作,请各市劳动部门按我厅要求的具体调查方案(附表)进行抽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传真给我厅劳动保护监察处。
    一、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是否合法
    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不合法。目前,我国实行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由于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一些企业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因此应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未经劳动部门批准,用人单位实行上述工时制度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综合工时制度需经劳动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加班工资的各种分类计算方式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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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