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有哪些部门 |
释义 | 检察院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监督部门等九类部门。 检察院具体部门如下: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反贪污贿赂部门。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 5、公诉部门; 6、监所检察部门;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8、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9、检察技术部门; 10、纪检、监察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 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 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室,应当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有关部门同意。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设必要的业务机构。检察官员额较少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检察辅助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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