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商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通过服务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2、受理:服务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提交材料齐全的,签发《受理通知书》;所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签发《一次性告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3、组织体检:根据规定选取鉴定专家,组织申请人员现场体检。 4、组织评审:根据规定选取鉴定专家,结合申请人提供材料及现场体检结果,确定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结论送达:向申请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三、商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