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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
释义
    法律分析:(四)犬只吠叫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时,采取使用止吠器等有效措施即时制止。
    (五)不得遗弃、虐待犬只。
    (六)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七)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养犬行为。
    第二十二条 重点管理区内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一)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大型犬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其他犬只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两米;
    (二)为大型犬佩戴嘴套;
    (三)在电梯或者楼梯等狭小空间,采取收紧犬链或者怀抱犬只等方式主动避让他人;
    (四)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除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重度肢体残疾人携带扶助犬外,一般管理区内的犬只不得进入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内,携烈性犬出户应当遵守前款第一项规定,为犬只佩戴嘴套,并主动避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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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4: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