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一年半以上,感染肺结核,精神病医院应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这要看病人的病情来定,如果是精神疾病,医院是要负责任的,但如果是其它的疾病,医院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对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是有责任的。其它的情况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因为医院不能控制病人的行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一年半以上,感染了肺结核,精神病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这要看病人的病情来定,如果是精神疾病,医院是要负责任的,但如果是其它的疾病,医院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对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是有责任的。其它的情况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因为医院不能控制病人的行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一年半以上感染了肺结核,精神病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这要看病人的病情来定,如果是精神疾病,医院是要负责任的,但如果是其它的疾病,医院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对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是有责任的。其它的情况医院一般没有责任,因为医院不能控制病人的行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成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范围 成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范围如下: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精神病人住院费用国家承担吗? 精神病人住院费用,国家一般不承担,有医保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余的费用由个人家庭承担。没有医保的,由个人家庭承担。 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救助。上述规定以外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和要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精神病砍人医院是否要负责 精神病人如果是在住院期间砍人的,医院应当对精神病人尽到看管、保护的义务,如果医院已经尽到该义务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如果医院没有尽到义务的,医院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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