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对公安的哪些行为可以控告和申诉 |
释义 | 公民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和申诉: (一)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拒绝受理或者受理后拖延不办的; (二)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拒绝受理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人民警察玩忽职守致使他人人身、公私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等。 一、无权管辖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无权管辖也能采取强制措施。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等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二、派出所不办事怎么投诉 派出所如果不办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1、打110投诉; 2、打市局电话投诉; 3、打市长热线投诉; 4、人民检察院; 5、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6、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三、拆迁协议书可否诉讼 拆迁协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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