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张家口警察抓北京记者小窥刑事拘留程序 |
释义 | 事件大致原委:北京记者关键到山西采访,但12月1号后音迅全无,12月15号,被关押了14天的关键才有了消息。原来是被河北省张家口市的警察拘留了。现要关键的家人送去药品和钱,在外界媒体的声讨下,张家口市警局称关键涉嫌受贿罪,所以被拘留。 事件的整个过程本人也不太清楚,在这只想写一下拘留的大致程序: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部门领导审核决定——办案人员持《拘留证》对嫌疑人进行拘留——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并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的单位——认为需要逮捕的——3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批捕(重大案件可延长1-4日,流窜、结伙作案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做出决定。 所以从拘留那天起,申请批捕的时间+检察院审查的时间 最短是3+7=10天 再长点是7+7=14天 最长是30+7=37天 关键被拘留: 第一,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第二,据报导公安方面甚至连罪名都没有弄清,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对关键进行了拘留; 第三,此案并不是什么重大案件,按程序最多拘留10天。 整个拘留过程严重违反程序,中国法治的推进真是步履艰难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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