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盖章签字在法律上暂未明确规定,先后顺序不是大问题。针对收据盖章问题,只要章的真实性得到认可即可,收据为有效文书。但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说法是合同章仅仅是作为在签订合同时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加盖合同章的收款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