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留诉讼权利的意思就是保留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在发出此声明时是不会立即诉讼,至于以后是否诉讼,要看整个事情的发展和权利人是否提起诉讼。这是权利人的自由。 诉讼权利十分广泛,并且受到法律保护。如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由于诉讼的种类不同,诉讼参与人的法律地位与作用不同,所享有的权利亦有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 组织和个人违反前款规定,侵害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我国公民、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