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留诉讼权利的意思就是保留诉讼主体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吗 分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地五十二条规定,分公司是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属于具备民事诉讼权利的其他组织中的一种,是能够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到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诉讼。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权利有哪些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权利如下: 1、参诉权利。 2、诉讼主张权利。 3、提起诉讼权利。 4、答辩权利。 5、对撤诉提出异议的权利。 6、举证权利。 7、申请调取证据权利。 8、申请延期审理权利。 9、上诉权利。 10、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 11、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平等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 三、诉讼期间原告死亡怎么处理 诉讼期间原告死亡应当先终止诉讼。假如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就中止诉讼。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