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保留原则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保留原则意思如下: 1、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对于影响人民自由权利之重要事项,没有法律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即不能合法作成行政行为; 2、社会生活中某些重要的事项,应保留给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之,其它任何法的规范都无权规定,行政权非有法律依据不得为之; 3、故法律保留原则,也就是保留给法律去规定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指的是: 1、指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都要与法律规范相一致,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 2、法律优先原则仅要求任何行为不得与法律相违背,其实这不仅是对行政主体的要求,而且也是对法治社会中任何一个主体的最基本的要求,与其称其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还不如称其为法治的基本原则更准确。 综上所述,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法律没规定的就不得作出。也就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能任意作出,只有在立法机关对该事项作出了规范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才能按照法律的规范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制度和仲裁基本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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