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重复起诉是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如果遇到重复起诉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