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托人办事,给了他钱有银行打款记录没有收据,有聊天记录?如果通过法律手段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要追回欠款,关键在于持有证据。如果没有收据或现金支付,即缺乏借条或转账记录,就需要寻找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或录音录像。若无法提供证据,通常无法追回欠款。 法律分析 想要要回欠款,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证据,没有单子并且给的是现金,代表着没有借条,也没有转账记录,这就需要找到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之类的,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拓展延伸 法律救济:追回失去的款项 当您托人办事并支付了款项,但却没有收到任何收据,只有银行打款记录和聊天记录时,您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失去的款项。首先,您可以咨询律师,让他们评估您的情况并提供法律建议。其次,律师可能会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例如银行打款记录和聊天记录,以证明您支付了款项。然后,您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款项。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审查证据,并考虑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法院认定您的主张合理且证据充分,有可能判决对方返还款项给您。请注意,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欠款追回的关键在于确凿的证据。若没有收据,只有银行记录和聊天记录,您仍有法律途径追回款项。首先,咨询律师,评估情况并获得法律建议。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记录和聊天记录,证明您已支付款项。然后,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款项。法院将审查证据,判断其是否足够支持您的主张。若证据充分且主张合理,法院有可能判决对方返还款项。法律程序因地而异,请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二章 数据电文 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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