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 2、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 3、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 4、赔处中心根据调解结果向保险公司出具赔款支付通知单,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患者支付保险赔款。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立,使医疗纠纷处理更加方便、快捷、赔偿快、效率高,向“还医院以宁静、还医患以公正、还社会以和谐“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调解工作不向医患双方收取任何费用。 一、引发隐患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原因一:医患纠纷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患者对医疗诊疗工作和医学知识不了解,对医疗诊疗的期望值过高,普遍认为治不好就是医院的过错。当他花了钱,受了罪,最后又没有把病治好的时候,会产生比较大的不平衡感,引发纠纷、冲突。 原因二:医疗费用中自付比例增高。病人花的是自己的钱,心疼,加上没有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有可能引发纠纷。 原因三:在关于医疗纠纷的报道中,舆论和媒体的报道偏重于患者。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煽风点火的后果。 原因四:医务人员态度不好,导致医患关系恶化。 原因五:一些医院有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是医患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原因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原因。 医患协调委员会实际上也是当地的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所建立的非盈利性质的组织,该组织主要就是为了调解医患纠纷的。在医患纠纷日益激化的当下,医患调解委员会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调解过程中必须要站在中立的位置上确保医院和患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