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政策 |
释义 | 向抗疫一线人员发放补助补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向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向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临时性补贴。 对疫情防控一线员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物资保障和生产一线员工等开展慰问。 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对参与一线救助的医护人员发放的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慈善总会向421名参加抗疫一线的广东医疗队队员每人发放1万元补助金,并向队员家属各发放慰问金6000元。同时,拨付670万元用于广东省内收治确诊病例的31家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补助,拨付428万元用于92家省级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疾控中心一线防控人员工作补助。 安徽省提出,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即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确定的一类一档人员中,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 拓展资料:抗疫一线是指哪些人?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说明:在抗疫一线,不仅有医务人员,还包括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警察等,他们也在与病毒战斗,共同守护着大家的健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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