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自书、代写 遗嘱 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要有两个与遗产无利益关系的见 证人 ,可以不去公证处公证,内容除了亲笔写也可以电脑打印,但必须是由当事人亲笔签名及日期的; 2、录音和 口头遗嘱 是在当事人情况危急的情况下立的,现场必须要有两个与遗产无利益关系的见证人,遗嘱才具备生效; 3、 遗嘱公证 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公民要想立遗嘱的,则首先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不然的话连立遗嘱的资格都没有。至于 立遗嘱条件 都有哪些,上文中已经介绍的很详细了。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公民立下了遗嘱,在其去世之后,也不是决定能够按照已注定的内容来分配遗产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