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如何办离婚手续? |
释义 | 1、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 (1)当事人提交离婚材料。 (2)工作人员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 (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签名。 (4)工作人员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颁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手续办理: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法院受理该案件之后,安排开庭并发传票。 (3)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对离婚问题作出判决。 一、夫妻俩订立的离婚协议书有强制执行力吗?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 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二、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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