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户口跟单位,老婆可以在农村老家上户口么 |
释义 | 女方满足以下条件可在农村上户口: 1、是城镇户口,但是在城镇中没有固定的职业和居住地的,跟随父母在农村生活的未婚人员,允许将户口迁回农村; 2、为了进城读书而将户口迁入城镇的,毕业后在城镇没有稳定工作的,也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 3、在农村有宅基地有房屋的城镇户口,在城镇没有固定职业,长期生长在农村的以及配偶和子女,户口可以迁回农村。 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以下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综上所述,满足国家规定条件是可以迁回农村老家的。但是,必须得到村里开证明,村里同意接收,相关部门才能给办户口。根据国家规定,非农业户口转农户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必须是由原籍转出(如果是夫妻投靠,不满足这一条件);在村里有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法》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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