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2021年江苏省养老金提高比例为4.5%,调整方法和去年保持一致,分为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根据年龄进行倾斜调整四部分。 1、2021年江苏省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31元,和2020年相比减少3元。 2、和个人社保交费年限挂钩部分,参保15年及以内部分,每缴费一年每月增加1.8元,2020年为2元;交费15年至25年以内部分,每缴费一年每月增加2.7元,2020年为3元;超过25年以上部分,每缴费一年,每月增加4.5元,2020年为5元,相当于每个档都比去年打9折。 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相当于不足15年按15年计算。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以在2020年12月基础养老金为基数每月挂钩增长1.2%,2020年为1.4%。 4、倾斜调整部分,对2020年年满70岁以上退休人员予以倾斜,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23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发32元,80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41元,2020年这三个档次人员的增加额度分别是25元、35元和45元。通过上述方案我们可以发现,江苏省2021年养老金调整实施细则和2020年一脉相承,只是在调整额度和挂钩比例上略有下降,基本是按打9折后取整处理,整体调整水平也有去年的平均增长5%,下降到今年的平均增长4.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