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票不能抵扣的四大类 |
释义 | 专票不能抵扣的四大类为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以及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 除了以上四类服务企业取得的专票不得抵扣外,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以及个人消费的,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企业购进的货物、生产的在产品、产成品、以及企业的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其对应的前期采购环节取得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比如企业生产的一批商品因管理不善被盗,则生产该批商品所对应的采购的原材料、运输原材料支付的交通费等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已经抵扣了,则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等于买价乘以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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