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公诉到法院还能撤吗 |
释义 | 一、公诉案法院调解后检察院可以撤诉吗?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对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但是不影响刑事部分的判决。所以,调解后,检察院也不会撤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二、刑事案件能否调解 这涉及到刑事案件能否和解的问题。根据我们国家的刑事法律法规,刑事案件仅民事部分可以调解,也就是因犯罪行为对受害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就赔偿方面达成调解协议,但刑事部分(量刑)是不能调解。因此,刑事案件不存在受害者起不起诉的问题,只能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立案后还能销案吗 立案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类型具体分析: 1、民事案件: 对于民事案件来说,起诉或者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来说,当事人是可以随时撤诉销案的; 2、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也需要具体分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 自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进行撤诉销案,但是,自诉转公诉的案件,是否可以进行撤诉,则需要看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同公诉案件的撤诉条件相同,下面叙述; 公诉案件,可以撤诉的条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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