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中国成立初的五种所有制包括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已失效)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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