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中考政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考试增加范围,改变分值。1、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两考合一”考试,家长们曾经经历的“毕业会考”和升学中考,合成一次,减轻了不少负担。2、共有13门课程列入中考,总分值共800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由现在的30分提升至40分。3、组织方式,全市统一: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以及地理、生物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第二、综合评价更加全面、严格。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化和完善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突出表现。从初中入学起,为每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每学期末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引导初中学校开展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发挥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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