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榆次东外环征地补偿是: 使张村土地补偿费为520.0527万元,安置补助费为37.8720万元; 韩村村土地补偿费为112.9424万元,安置补助费为167.6426万元。 侯方村土地补偿费为203.4930万元,安置补助费为263.3700万元。 龙田村土地补偿费为192.1627万元,安置补助费为232.3116万元。 杨盘村土地补偿费为224.3911万元,安置补助费为68.5210万元。 北六堡村土地补偿费为161.1394万元,安置补助费为322.3968万元。 涉及青苗的补偿,按照不超过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涉及地面其他附着物的补偿,需经有关部门评估后据实补偿。 社会保障费用由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从征地补偿费和财政收入中征缴。 涉及农业人员安置的,由各村村委会统一进行安置。 征地补偿费由开发区统一拨付村委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分配使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补偿费由农业、农经部门依法负责监督分配使用。 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 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 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