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干部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
释义 | 村干部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3、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做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公开推荐工作,并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支书的主要职责: 1、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裕五项任务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2、是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3、是要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4、是要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可以自行拨打报警电话,维护受害人权益,预防再次犯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法治中国建设。 综上所述,近些年随着农村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少的农民过上了好日子,农村能有今天的变化离不开村干部的直接领导更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因此村干部对农村的发展能起到关键作用村干部一肩挑到待遇的提高,明显的给村干部最大的发挥,村干部权力逐渐加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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