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毒专干是行政类别的编制,一般来说归公安部门管理。禁毒专干是在政府的禁毒部门主导下,对戒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服务和行为矫治,开展禁毒宣传的专项工作人员。禁毒专干通过自身的工作,对戒毒人员生活上予以关心,行为上予以矫治,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使他们巩固戒毒成果,彻底戒断毒瘾,回归正常人生轨迹。禁毒专干是禁毒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政府与服务人员的桥梁,传达法律规则的同时,传达的也是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哪些部门需要进行禁毒宣传?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3、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十条 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