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转让使用权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一、婚后动迁买房按揭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后动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此时的拆迁补偿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二、什么二手房是不能买卖交易 二手房不能买卖交易的情况: 1、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接管理公房;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4、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5、抵押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6、以标准价购买,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格,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7、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让的房屋; 8、房屋已出租给别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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