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注销牌照,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九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