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加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食品加工许可证办理需要以下条件: (一)申报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生产加工许可证办理 办理生产加工许可证的简单流程: (一) 申请和受理 1.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 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 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可在核完名后在工商局领取);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负责人任命书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意向书。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申请人提交文书需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健康证最少两个(其中必须有负责人一个)原件及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九)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十)其他材料。企业的实际联系地址、全体股东的居住地、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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