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 (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 (3)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的土地(未办理征用手续的)。 (4)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国家未征用的)。 (5)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土地。 (6)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 (7)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土地。 (8)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9)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