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转让协议与商标转让合同 |
释义 | 商标权转让方、商标权受让方、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一、商标专用权包括哪些权利 商标专用权包括下列权利: 一、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处分权,具体包括下列权利: 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2、投资权。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3、质押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 4、抛弃商标权。 二、请问怎么获得商标的商标权? 获得商标的商标权可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1、原始方式取得,即商标权人通过依法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继受方式取得,例如,当事人通过与商标注册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的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3、获得商标的商标权的其他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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