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轮胎征收消费税吗 |
释义 | 不征收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 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对汽车轮胎征收消费税是从1994年国家分税制改革之后开始实施的,最初的税率是设定为10%。这与消费税本身的功能及我国当时的国情相关。 消费税的功能在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引导居民理性消费。1994年,小汽车在我国还属于”奢侈品“,且我国财政实力并不强大,对小汽车、摩托车以及汽车轮胎等征收消费税,一方面可以劫富济贫(即国家认为当时能消费这类商品的人为高收入人群),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带来好处。 2006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一般的小汽车已不再是奢侈品,于是国家将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从10%降低到3%。同时,还调高了大排量小汽车的税率,调低了小排量小汽车、摩托车的税率。这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利用消费税促进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的理念。 法律依据: 《国家自12月1日起取消汽车轮胎等四项消费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消费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三、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四、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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