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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森林植被恢复费退回条件
释义
    森林植被恢复费实行预收制,条件包括责任单位依法缴纳、取得生态效益等。满足条件后可退回一定比例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破坏造林、林木采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恢复范围、恢复条件和恢复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实行预收制度,责任单位应该在恢复工作开始前预付费用。预付费用的确定原则是依照森林植被恢复费实际需要和预防恢复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而定。责任单位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森林植被恢复费退回:1.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实现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的生态效益;3.异地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环境建设行政项目或者通过合同、协议和其他方式补偿生态环境损害的,可减免部分森林植被恢复费。退回的比例根据生态效益实现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已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40%。
    森林植被恢复费用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用适用于破坏造林、林木采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森林植被恢复费实行预收制度,责任单位应在恢复工作开始前预付费用。
    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生态环保措施,可以有效地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促进森林资源的恢复和保护。同时,退回部分费用也可以鼓励责任单位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增进生态效益,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五条 对破坏造林、林木采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恢复范围、恢复条件和恢复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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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6: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