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人大代表产生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人代会是县级行政区划内的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人大代表组成,常委会代行县人大职能。 法律分析 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县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县人大。按宪法和法律规定,县一级行政区划内设人民代表大会,是该行政区域内的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人大代表组成。县人大设常务委员会,在县人大闭会期间代行县人大部分职能。 拓展延伸 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及资格条件的规定 《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及资格条件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而制定的一项法规。根据规定,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和公正。同时,规定了县级人大代表的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政治素质、学历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代表的能力和素质达到一定水平。此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县级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表决权的合法性,促进县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的提升,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 结语 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县一级行政区划内的权力机关。《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及资格条件的规定》确保选举公正合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原则,保障选举透明公正。同时规定了代表的资格条件,提升代表的能力和素质水平。此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代表的代表性和表决权的合法性,促进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的提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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