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办理股权转让流程规定 |
释义 |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1、股份转让场所法定。《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票的转让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转让方式法定。主要是针对《公司法》第140条规定的记名股票的转让而言的。该条要求记名股票须依背书或者其他法定方式为之。如果违反该规定而转让股票,应属无效。 3、特定人的股票转让受到限制。包括如下几种情形: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公司不能取得自己的股份。《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二、如何预防股权转让风险 1、检查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应该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清楚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3、了解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②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4、检查转让的股权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5、及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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