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公室节能降耗的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一)、节约用电措施 1、工作期间,根据办公室内照度情况,晴天不开启照明灯,夜间值班、阴雨天等室内照度不足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室内照明设施(自行控制);长时间离开房间,请随手关灯、关闭用电设备; 2、会议室原则上在开会前15分钟内开启照明、投影等用电设备,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3、卫生间、开水房等按需开启照明灯;夜间22:00——次日早晨6时(冬季7时)无人情况下关闭照明; 4、工作期间,过道根据光线强弱间隔开灯,人少少开灯,无人状态下予以关闭; 5、长期无人使用的房间,应断开所有用电设备; 6、下班后办公室所有用电设备应及时关闭; (二)、节约用水措施 1、定期检查各用水设备,杜绝长流水现象; 2、开展清洁卫生工作时,应避免大面积冲洗现象; 3、禁止对绿化地漫浇漫灌; (三)、节约用纸措施 1、坚持"不可印的坚决不印,可印可不印的尽量不印,必须印的尽量少印的原则。 2、大力推进电子化办公,报表、通知等单位内部流通文件尽可能使用网络或U盘传输。 3、双面用纸。除了正式的公文外,单位内部流通的文件尽量使用双面打印;但有关财务、保密或涉及敏感信息的纸张不得再用。 4、内部文件打印时,适当将字体缩小至小 四、页边距缩窄,这样每页纸能容纳更多内容。 5、各类文件认真审核无误后打印,减少错误文件打印。 6、打印各类文档前要先设置好打印区域(尤其是EXCEL表格)并预览,确认无误后再打印。 7、无法再印的单面纸不要丢弃,作为草稿纸使用。 8、尽量使用电子邮件,减少传真用纸。将纸质传真扫描成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节约纸张和电话费。 四、全体干部职工均有义务对损坏的用水、用电设备,及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确保水电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法律依据: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第六条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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