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规定 |
释义 | 1、四川高温费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未设定具体发放时间,以气温来定。 3、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并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具体高温津贴标准。 四川具体市级的高温补贴标准 成都:12至18元 攀枝花:10至18元 自贡:12至18元 泸州:10至18元 德阳:18元 绵阳:18元 广元:15元 遂宁:18元 内江:14元 乐山:14元 南充:16元; 宜宾:15元 广安:16元 达州:16元 巴中:16元 雅安:10至18元 眉山:15元 资阳:10至18元 阿坝:10至18元 甘孜:10至18元 凉山:10至18元 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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