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化妆品过期工商罚款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化妆品过期的,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三十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的处罚。 法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警告的处罚,并可同时责令其限期改进: (一)具有违反《条例》第六条规定之一项的行为者; (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患有《条例》第七条所列疾病之一,未调离者; (三)具有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之一的行为者; (四)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者; (五)涂改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 (六)涂改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 (七)拒绝卫生监督者。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三十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的处罚: (一)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者; (二)具有违反《条例》第六条规定至两项以上行为者; (三)具有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之一的行为者; (四)经营单位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 违反《条例》第六条规定者的停产处罚,可以是不合格部分的停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1987)》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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