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年1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复记者留言时表示:相关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需要反垄断执法机构研究、分析具体证据并通过相应的程序作出判定。 今年3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复记者留言时表示:我国《反垄断法》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对知网是否涉嫌行业垄断,市场监管总局称,“正在核实研究”。 近日,中国科学院因千万订购费停用知网一事再次引发各界对知网是否涉嫌垄断问题的讨论。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提交的关于“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起诉材料,已于3月21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之前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中介绍,寻求《反垄断法》的保护主要有执法和司法两种途径。他说:“第一,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即反垄断法执法部门反映相关情况,要求反垄断执法机关来对知网的涉嫌垄断行为展开调查。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这种涉嫌垄断行为的非法侵害,权利人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但从目前我国反垄断的司法实践来看,对原告很不利,主要是举证门槛太高,取证太困难。”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先林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核实确认知网有较大的违法嫌疑才会正式立案,立案后的执法过程包括界定知网的相关市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确定是否构成滥用这3大步骤,时间一般会比较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