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辆办理过户的,新车主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管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法律客观: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