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全款 购房 优劣大对比: 优势: 一、支出少,虽然第一次付的钱多,但从 买房 的总钱数来看,可以免除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等。而且,一次性付款可以和开发商讨价还价,进一步节省购房款。目前,针对一次性付款购 商品房 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基本上已成了楼盘统一的优惠活动,只是折扣度不同而已。 如购买一套总价100万元的住宅, 若一次性付款,开发商给予 3%(即 97 折)的优惠,仅这一项就可以节省3万元的购房支出。 二、至于 买房贷款 还是全款好,从流程说,全款买房,直接与开发商签订 购房合同 ,省时方便。对于购置二套房产的人而言,除了省去了 贷款利率 上浮的支出外,也节省了与银行周旋的时间和精力。 三、方便再售,从投资的角度说,付全款购买的房子再出售比较方便,不必受 银行贷款 的约束,一旦房价上升,转手套现快,退出容易。即便不想出售,发生经济困难时,还可以向银行进行 房屋抵押 。 劣势: 一、压力大, 一次性全款购房,对于那些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购房者来说,会成为一个不小的负担。如果不是资金充裕,一次性购房的投入太大,也许会影响购房者的其他投资。 二、风险大, 就大多数在售房源为期房的楼盘而言, 购房者选择一次性付款会加大购房风险。 选择一次性付款, 各楼盘会要求购房者在预售阶段交纳所有房款,并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 》。然而,在交易过程中,很多预售楼盘存在五证不全的问题,虽然销售人员承诺在一定时间段 内会补齐手续, 但对购房者来说,却充满了未知的变数, 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 “备案难” 对 。 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或因工程资金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交付 使用甚至工程“烂尾” ,那么交付了全款的购房者就有可能损失更多的利息,甚至全部打了水漂。 法律客观: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