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东的权利有: 1、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