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
释义 | 合伙财产离婚的分割方式:若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合伙人的,当双方协商一致转让给对方时,其他合伙人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若为个人合伙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进行分割。 一、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流程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实行双重优先原则,即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优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优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 1、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二、合伙人如何转让财产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加盟店铺的说合伙人有那些权利? 1、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合伙经营权。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特点,因此,合伙经营权是合伙人最重要的权利; 3、优先购买权。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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