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级航道:可通航 2000吨 水深2.6-3.0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40-100米,弯曲半径550-81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4米,直线段双线底宽60米,弯曲半径540米; 法律依据: 《内河通航标准》 一级航道:可通航 3000吨 水深3.5-4.0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70-125米,弯曲半径670-1200米; 二级航道:可通航 2000吨 水深2.6-3.0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40-100米,弯曲半径550-81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4米,直线段双线底宽60米,弯曲半径540米; 三级航道:可通航 1000吨,水深2.0-2.4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30-55米,弯曲半径480-72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3.2米,直线段双线底宽45米,弯曲半径480米; 四级航道:可通航 500吨,水深1.6-1.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30-45米,弯曲半径330-50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40米,弯曲半径320米; 五级航道:可通航300吨,水深1.3-1.6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22-35米,弯曲半径270-2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35米,弯曲半径250米; 六级航道:可通航100吨,水深1.0-1.2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5米,弯曲半径1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0米,直线段双线底宽20米,弯曲半径110米; 七级航道:可通航 50吨,水深0.7-0.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2米,弯曲半径13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1.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16米,弯曲半径1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