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妈妈在血透中死亡,医院说两种方案,一种是私了最高赔付15万以内,请问哪种有利于家属方? |
释义 | 医疗纠纷死者家属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死者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我想问一下在医院正常死亡,开死亡证明都需要什么? 开死亡证明需要的材料有:1、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死亡报告;2、死者本人身份证;3、户口本、家属身份证等。死者家属携带上述资料去当地基层组织开具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你好,我父亲去邮局存钱,被骗办理人寿保险,一年交3万,交5年,说五年后,利息也有15万,骗人 “骗保”行为构成的罪名为诈骗罪或保险诈骗罪,不同罪名有不同刑期。第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构成诈骗罪,以云南省为例:(1)金额在5千元至5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金额在5万元至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以虚假手段骗取保险公司保险赔付金的,构成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200万工程意外险最高能赔付多少钱? 计算工程保险费的方式是:一般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计算,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我现在全职妈妈,请问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哪个险种 个人也可以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社保,是另一种参加城乡居民社保。 对于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社保,一般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种保险,不能分开缴纳,而且要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可以通过人才服务中心或者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来参加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我公公在家摔跤导致骨折,在县医院,出院3个月才给病历去保险公司,说时间过期了,报不了了?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患者的伤情来看,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还需要继续护理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法院根据案情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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