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营业税,预收款或销售收入的5%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的7%、3%缴纳。 3.土地增值税,按预收款或销售收入的1%预交,项目完工后清算,按增值额的30-60%缴纳。 4.土地使用税,按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各地税率不同,每平方米2-16元不等) 5.房产税,按自用房产原值7折的1.2%缴纳。 6.印花税,按材料购销合同、建筑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不同税率缴纳 7.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预收款应按税务规定的应纳税所得率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还有地方教育费附加、河道费、车船使用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