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全民所有制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由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土地确权后可以直接买断吗 土地确权后不可以直接买断。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确权后只是有了使用权。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到村里,是不会出现私有土地的;个人只能是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的区别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有制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并有劳动者个人及家庭成员直接支配和使用的一种私有制形式。首先,两者的法律形式不同:私营企业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非法人,属于特殊的民事法律主体,实践中一般作为自然人处理。其次,两者规模不同:一般而言,私营企业的规模普遍比个体工商户大,个体工商户一般规模小,内部结构简单。而在法律责任的承担方面:私营有限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非公司的私营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则与个体工商户一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从主体范围来看,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用工单位。 2、从主体地位来看,雇佣关系主体地位平等,而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从属性。 3、从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来看,雇佣关系中,雇工一般占有生产资料,而劳动关系中,用工一方是生产资料的代表者或所有者,劳动者本身不占有生产资料。 4、从权利义务实现途径来看,雇佣关系强调成果之给付,而劳动关系则强调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过程。但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只决定于劳动的成果,并不涉及实现劳动过程问题,权利和义务的发生与劳动过程无关。 法律依据:根据《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根据《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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