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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第三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家庭第三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买第三套房一般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具体以所在地的购房政策为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并没有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3.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4.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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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