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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看守所出来要办理什么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因为刑事犯罪进的看守所,之后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释放的,不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如果是刑事犯罪被拘留,而后又被逮捕、判刑的,释放后需要持释放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重新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八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办理出所手续。
    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四十条 对于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和转送外地羁押的人犯,看守所根据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办理出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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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