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务合同不都是无偿合同,如自然人之间的有息贷款属于单务有偿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